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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夯实三支队伍 助推乡村振兴

2021-12-10 09:14 来源: 综合协调科

夯实乡镇村居安全监管队伍

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满足监管执法需要的能人、有足够的装备设施设备、有章法、有权责、有经费标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其依法履职、权责对等。村(居)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网格员),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管对象对应的监管部门,落实相应专职或兼职网格员无缝监管。


规范片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实施委托、派驻、跨区域执法,深化乡村安全综合监管,治理乡村公共安全隐患,形成市、区县、乡镇联动,互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片区执法中队要协同乡镇安办对当年建设的中心村、聚居点、扶贫新村和省、市四好村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对辖区各类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建立乡村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市建支队、区县建大队、乡镇建片区综合救援中队、中心村及新农村聚居点建微型救援队的思路,整合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职工、治安巡逻(协警)、专()职消防、防汛抗旱、卫生医疗、基层民兵等各类队伍资源,建设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村(居)基层民兵为骨干,建立村级应急救援队伍。社区以物业管理小区为单位,以小区业主、社区干部、物业保安等为主体,建立融物业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志愿者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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