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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减灾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

2021-09-15 16:05 来源: 财务科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先后遭受“2.15”风雹灾、“5.23”干旱灾和“6.17”“7.21”“7.22”“7.24”“8.14”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袭击。灾害致使全市18.6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失踪2人,受伤1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48万人,倒塌农房83户180间、严重损坏农房176户390间、一般损坏农房418户74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950.94公顷、成灾面积4763.2公顷、绝收面积1584.1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18亿元。根据不同的救灾应急响应等级,在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查灾核灾工作组赴灾区开展灾情现场核查工作,确保了灾情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2、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救灾物资储备库职能职责一直没有明确的归属,财政没有给予拨付运行经费,但该项工作一直有序推进。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二是完善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和物资财务台账;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将巴中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列为川东北救灾物资代储点,并接收救灾棉被2000床、帐篷400顶、折叠床800张。
3、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一是夯实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全力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46个监测台站建成并投入运行;落实地震台网就近值守看护力量,加强地震台站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完善防震减灾救援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修订《巴中市地震应急预案》,实现地震防抗救规范化运行;在大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应急避险演练。三是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在全市大中小学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把市级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作为重点,实现零的突破。县区也要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中学、小学、城区与乡镇学校全覆盖;利用重要时段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1、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国家宪法日”2、将学习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公务员)。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减灾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6名,实有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5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7.12万元,增长20.2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
2020年度支出总计96.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13.49万元,增加16.2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3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万元,占93.24%;项目支出6.51万元,占6.7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减灾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27万元,年末结转5.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2万元,增长20.28%、支出增加13.49万元,增长16.2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49万元,增长16.2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3.3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占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28万元,占84.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27万元,完成预算94.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地震事务(款)事业运行、地震灾害预防(项)支出决算为81.29万元,完成预算94%。年末结转地震灾害预防专项5.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8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在局机关核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8万元,占100%;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万元,完成预算9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车辆编制1辆(从市民政局划)。
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及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减灾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万元,比2019年减少2.42万元,下降53.78%。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支出在局机关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中市减灾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未单独开展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由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做整体绩效评价和管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相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义乌市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指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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