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5月11日,平昌县应急管理局第六督查组深入乡镇和企业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清单制管理、道路交通、防洪度汛、地质灾害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次共检查乡镇5个、生产经营单位12家、发现事故隐患23条、现场整改16条、限期责令整改7条。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了辖区分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