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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四举措”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8 15:14 文章来源: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安全度汛,平昌县本着早部署、早检查、早防范、早处理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成立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汛期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保安能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切实把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针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砂石厂等存在重点隐患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包括企业的通水情况、电路安全、施工现场安全标示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同时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地带、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三是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争取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保对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并记录在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头看”,督促整改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隐患整改和防患安全措施,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险情。镇、村、企业严格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尽力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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