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政策 > 政策文件

《巴中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十必须》

2021-07-02 15:28

1.不准不按法定程序,现场擅自表态对企业采取停产、停水、停电等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不准不按政府批准执法计划执法,违规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在清单之外擅自增加执法检查;

3.不准对新业态、新模式简单否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过度执法;

4.不准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遇事绕道走,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5.不准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

6.不准在管理服务对象面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违规表态和口头承诺;

7.不准强迫、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指定或变相指定咨询、检测、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

8.不准政商之间“亲”“清”不分,利益勾连,结成利益共同体;

9.不准所谓避嫌不愿不敢同企业家正常交往,不为企业指导服务,排忧解难;

10.不准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

巴中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必须

1.必须全系统树立全局观念,将创建“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来抓;

2.必须坚持“一网通办”,所有带有行政审批性质事项在一体化平台办理;

3.必须一窗受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在市政务大厅集中窗口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

4.必须统一标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5.必须按计划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检查必须按市政府或省应急厅批准的计划进行;

6.必须网上办、一次办、提速办,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全程网办事项达100%,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

7.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惠企利企政策,坚定不移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8.必须实行包容审慎审批监管,对不影响本质安全条件行政审批要件资料实行容缺、信用承诺制审批;

9.必须有无熟人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外地公民本地公民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

10.必须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保持正常政商交往,当好清廉、规范、服务的应急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