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巴中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四川省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川消招录办〔2020〕21号)和《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消招录办〔2020〕27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巴中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均为合格的报考对象(以下称“政审对象”)。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
三、考核标准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中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考核内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政审对象户籍所在地在巴中市内或者取得巴中市内居住证满3年以上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进行政治考核;户籍不在巴中市内、居住时间未满3年的,其政治考核由市招录办协调进行。政审对象为社会人员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形成政治考核意见;政审对象为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对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履行相应政治考核责任,形成政治考核意见。
2、政审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原件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消防大队如实填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并签字确认。
3、政治考核期间,政审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巴中市招录办 0827-5190016
监督电话: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0827-2138751
巴中市消防员招录办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