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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2-03 12:08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市级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厅做好中央、省在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健全地方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完善市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明确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区。优化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探索依法委托乡镇开展简易执法,推动基层应急资质管理规范化。推动厘清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细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做到县、乡两级责任明晰、衔接有序、工作到位。

2.切实开展示范创建。支持、指导平昌县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创建一批国家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四川省安全社区,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复评不“摘帽”。抓好安全体验中心运营维护,打造巴中应急科普品牌。

3.用心讲好应急故事。用好在巴中电视台开设的应急时刻专栏、微信公众号和应急直播间等新媒体平台,用小切口讲好大应急。开展“局长评安”“你平安、我评安,大众评安”等系列活动,通过政务访谈、党校主题班会、安全宣传“五进”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应急素养。加大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国家级媒体,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省级媒体的宣传力度,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不断夯实基础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完成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深化单兵图传、大型无人机等通信装备应用,有效提升“三断”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一主两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

5.不断强化行业监管。总结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抓好重大危险源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全力推动化工园区申报建设,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智能感应等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大矿山企业“打非治违”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的行为。持续开展工矿商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6.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加大《巴中市防汛减灾救灾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方案》中有关项目的督促、实施力度,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增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发挥减灾委办公室职能,坚持“人防”+“技防”,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打通监测预警的“最后一公里”。完善军地、政企、区域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应急救援合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救灾物资、防汛装备、救援力量等各项准备。适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演练。

7.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守牢“两个底线”认真落实“三张清单”和“一项承诺书”制度,压紧压实“市县乡村”四级包保责任,用好“两书一函”。理顺森防指“一办六组”工作关系,健全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水平。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火源管控,持续加强对森林防灭火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抓好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水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和评价验收。推动森林防灭火信息管理系统布局落地,提高监测、预防和处置能力。

8.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的利剑作用。组织开展执法大比武、典型案卷评比、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等系列活动,加大“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规范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用车、单兵装备、执法着装、用语,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9.夯实应急人才队伍。持续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以及控制性编制人员争取工作,解决好事多人少的矛盾。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健全机构、配齐岗位人员、充分执法队伍新鲜血液,确保改革全面到位。突出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快空缺编制人员选调、公开招录和人才引进,争取年度补充所有空缺编制。认真落实好机关干部红色薪火工程,推动年轻干部在重要岗位锻炼、一线工作,担当重任。

10.完善职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应急津贴补贴。完善应急管理干部年度全面体检、加班补休等制度,落实好公休制度。根据省退休荣誉制度,建立机关干部退休荣誉制度。加大“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推荐力度,评选宣传一批系统内的先进典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66人,供给车辆8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2

巴中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3

巴中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

巴中市减灾中心

 

第二部分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33.59万元,比2022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业务量增加,新进人员及抽调人员增加,且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安排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233.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8.3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59万元,占总收入10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233.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8.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83.2万元,占总支出79.70%

项目支出250.39万元,占总支出20.30%。

(详见附件1-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3.5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录用人员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59万元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7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8万元

农林水支出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1.8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9.64万元

(详见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3.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录用人员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73万元,占7.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8万元,占3.68%;

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81%

住房保障支出71.84万元,占5.8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9.64万元,占8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防汛工作开展及防汛办工作经费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足额缴纳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及巴中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市安办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经费、重大危险源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经费以及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工作经费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及演练经费及应急处突工作经费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巴中市应急管理局运转类型项目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系统、地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983.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1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3.4万元,绩效工资40.84万元,津贴补贴11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5.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23万元,奖金1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1万元,住房公积金71.8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41万元等。

(详见附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74万元,奖励金0.05万元,生活补助0.98万元。

(详见附3至3-2)

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0.39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50.39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支出50.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食堂运行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工会经费、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巴中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经费、市安办工作经费、市体验中心管理维护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经费、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工作经费、重大危险源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经费、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经费等本单位开展的常规性业务支出

(详见附3至3-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6.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市州相互学习交流、上级领导来巴接待等支出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的日常保养及部分过路费、ETC等的支出。与2022年预算持平(详见附件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76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增多,相应预算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6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原值1397.95万元,累计折旧554.78万元,净值843.17万元。

截至2022年底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6辆。

截至2022年底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023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4个,预算项目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详见附件8和附件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巴中市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巴中市2023年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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