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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的公告

2023-08-16 17:00

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巴中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体格检查对象为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均合格的招录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818日,上午710分准时进行体检。

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223号)。

三、携带物品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受检对象必须于818日上午710分前到巴中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集合,720分仍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对象,需提前告知市招录办并经市招录办审核同意。

(二)工作人员将在现场核查受检对象身份信息,现场核对身份时,如发现受检对象提供的身份证明、准考证与本人无法匹配或与本人信息不一致,视为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现场核查身份信息后,受检对象上缴通讯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照相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受检对象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受检对象实行编号体检,不得将本人身份信息告知体检医生及医人员,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受检对象进入体检现场后,务必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待体检时要有序排队;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询问与体检有关的问题,如涉及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要及时主动提出;如遇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体检现场负责人报告,报经体检现场负责人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行动;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需报告体检现场负责人,在签定《自愿放弃招录资格承诺书》后方可离开现场,体检结果按照不合格判定。

(四)受检对象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21时后禁食禁饮,保证体检当日空腹1012小时进行抽血和彩超检查;有晕血和低血糖休克史的受检对象,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做好防护措施。

(五)受检对象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的受检对象,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可申请复检。由市招录办受理复检申请,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最终结论为首次体检结论。复检省招录办同意后进行,由市招录办统一组织,按规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因受检对象个人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七)请受检对象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反映。

如有疑问,请致电0827-5190016

(温馨提示: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时间段之间咨询)

 

附件: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xlsx

 

 

巴中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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