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抗洪抢险救援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告
为提升抗洪抢险救援能力,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一批抗洪抢险救援物资,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采购
2.采购人: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内容及资金预算
采购主要内容及参数见附件2,采购预算不超过25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四、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采购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15:30(北京时间),有意响应的单位应在公告有效期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7日下午15:30点(北京时间)在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楼会议室(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开启。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不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采购交易并通过验收。
2、履约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时效: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4、验收方法和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验收以供应商将采购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为准。
5、在项目履约、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
通过货物验收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等额正式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1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8室(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
邮编:636600
联系人:罗先生,18989150991。
附件:1.报价函.docx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