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政策 > 通知公告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3-04-07 14:19 来源: 政策法规科

局机关相关科室、大队: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关于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规定,《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局相关科室、大队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录库中经开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牵头实施,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由局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其他执法人员配合,按照局队合一的模式组织实施。



二、国家、省、市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必须严格结合市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进行,其中“双随机一公开”要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三、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和大队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四川省互联网+监管等相关互联网平台,确保执法计划“一网通办”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及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严格按照市委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要求,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将安全生产重点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相结合,将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三个一线”(执法到一线、服务到一线、宣讲到一线)工作相结合,将“强安2023”监管执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和打击假冒网站证书专项整治等各种专项执法活动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加强事中事后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奋力谱写老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各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分别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市本级直接执法和巴中经开区辖区内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企业和全覆盖安全培训机构及所属考试点

四、编制计划考量因素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4.重点执法检查的地区、领域、行业和企业等事项;

5.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临时安排的执法工作;

6.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3年度纳入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7人,其中,局机关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5人;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2人。

1.总法定工作日。2023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023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750天(7×2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市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根据前3个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平均值,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50天。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据前3个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平均值,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非执法工作日为810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90天(总法定工作日175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750天-非执法工作日810天)。

5.监督检查单位。按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1天(包括路途时间、复查时间),2023年度计划安排重点检查企业25家,一般检查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部署进行检查。本年度执法力量难以在年内覆盖的全市所有重点检查范围的企业,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科室和执法支队为本部门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计划中所列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二)加强工作统筹。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和支队要加强工作统筹,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三)规范检查行为。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和支队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执法实用手册(试行)〉的通知(川应急〔2022〕141号)的相关规定,事前编制《现场检查方案》,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并严格按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实行“指令整改、照单复查、依法处罚、公示公开、规范案卷”的闭环管理。对没有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录库的要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将随机抽取记录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资料打印存档

(四)强化信息报送。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科室和支队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将检查情况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相关平台。相关科室和支队要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送交政策法规科汇总。

(五)严肃工作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要严守廉洁从政相关纪律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存在有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录库.doc

2.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名录库.doc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