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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份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综合风险分析

2024-07-02 11:42 来源: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对2024年7月份全市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进行了会商研判,形成了《2024年7月份全市自然灾害灾害事故综合风险分析报告》。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提早谋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7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局预测,7月平均气温27.5~29℃较常年正常略偏高,均值偏高0.5℃左右。
1.7月份总降水量:总降水量230~330mm,较常年偏多2~3成。
2.7月份主要天气过程:3~6日中到大雨;8~10日小到中雨;14~16日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8~20日小到中雨;23~26日,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二、7月份主要致灾因子(灾种)
根据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布图显示,我市西南部和东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高,主要致灾因子为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同时,汛期雷电、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需加强防范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局地风雹灾害和各类次生灾害风险。
(一)洪涝灾害。根据巴中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历史同期水文资料结合气象降水趋势预测分析:预计7月巴中市境内主要江河可能发生2~3次洪水过程。受局部强降雨影响,部分中小河流涨幅相对较大,个别中小河流可能发生接近或超过超警戒水位洪水。
根据7月历史同期资料分析,巴河风滩站7月历年最大流量为25200m³/s(1978年),使用该站近50年实测月最大流量统计分析频率,7月发生最大流量大于7000m³/s(达州市江陵镇成灾流量)的概率为65.5%,最大流量大于14000m³/s(巴中市白衣镇成灾流量)的概率为26.3%,最大流量大于21000m³/s(巴中市平昌县城成灾流量)的概率为7.0%。
(二)地质灾害。需重点关注的时段为7月14日~16日,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需重点关注的防范对象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山地丘陵有人居住区,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在建工程营地等。
三、7月份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综合分析
旅游出行人数增多,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压力增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人员聚集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旅游景区景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上升。
(一)洪涝灾害防范。严防局部暴雨(特别是点暴雨)诱发的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内涝等各种自然灾害,持续做好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和雨水汛情变化,强化短临预报预警,落实预警“叫应”闭环管理,精准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程、中小河流、矿山等区域“点对点”预警提示,打好转移避险“提前战”。加强水库、山洪灾害、在建工程、重点山平塘的监测巡查,及时化解和处置旱涝急转诱发次生灾害风险。充分利用降雨有利时机,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同时加强农业抗旱指导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范。7月份,区域性持续强降雨和短时极端强降雨天气增多,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斜坡开挖建房、靠山临崖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及周边区域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转移避让。按照“管行业必管地灾”要求,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和防灾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相关企业遇强风、暴雨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所有工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好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7月份,暴雨天气增多,受短时强降雨、局部暴雨、影响,容易造成山体滑坡、路面积水,易诱发公路滑坡、崩塌、沉陷、水毁等灾害,群众出行安全隐患增多,增加了事故风险。夏季夜间娱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等肇事风险突出。旅游旺季,客车运输繁忙,道路交通流量增大,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受大风、强降雨影响,易发生跑船事故。交通运输、交警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道路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提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运输企业、车站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所有营运车辆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雨刮、灯光、轮胎、油(电)路、防静电拖带等重点部位,确保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要加强风险研判,会商调度,紧盯气象、地质预警,强化趋势分析,实时调度,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一线,落实专人报送相关信息。严厉查处作业规程不完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
(四)矿山安全防范。汛期极端天气增多,煤矿企业“雨季三防”工作未落实,未提前研判、实时跟踪矿区范围降水风险,极端天气安排人员下井作业,人员被困风险高;暴雨天气导致非计划性停电,造成井下通风系统不稳定,局部瓦斯积聚的风险高。进入主汛期后,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导致淹井、尾矿库溃坝、露天矿山滑坡垮塌、井下停电等事故风险高。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应急联动,密切关注暴雨、雷电、大风等天气,做好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落实“雨季三防”制度和各项防治水措施。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前疏浚地面排洪沟渠,加固井口防洪设施,对井下排水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要求。露天矿山要落实汛期“三查”工作,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及时清理疏浚截排洪设施。尾矿库要提前降低库区水位,留足调洪库容,保持低水位运行,严防暴雨引发次生灾害事故。
(五)工贸安全防范。我市已进入雷雨季节,短时突发大风、暴雨或冰雹,极易引发洪涝灾害,处于低洼地带、临山、临边或临水工贸企业易受到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高温季节,人员密集场所用电负荷陡增,电网电线老化、设计不合理、超负荷运载、电气线路和设施故障等隐患问题,易引发火灾事故。“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使用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堆放大量可燃物、消防器材配置不足等隐患问题,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觉接受负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三清、三关”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标准执行、查安全培训、查组织演练、查应急预案、查现场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根除“三合一”“多合一” 场所经营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现象。定期检查防洪防汛物资、应急设施、排水设施安全可靠,随时关注天气预报及预警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对于临山、临边商贸企业应进行地质灾害排查,预防滑坡垮塌事故;处于低洼地带、临山、临边或临水商贸企业应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六)防溺水风险防范。进入暑期,野外游玩活动增多,溺水和自然灾害次生事故风险升高。事故发生地集中在河道、沟渠、水库、堰塘等野外水域,事故原因主要为野外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漂流、纳凉等;当发生上游泄洪、突发山洪、山体滑坡等险情时,游客不熟悉山区特点,应急处置不当,易发生淹溺、物体打击、踩踏等安全事故及次生灾害。各县(区)和教育、民政部门要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农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关爱措施。各县(区)水利、文旅、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指导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健全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巡查宣传,及时劝阻亲水露营、野外游泳、违规垂钓、戏水等不安全行为。要加强园区、景区、景点巡查检查,做好观光车辆、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及人员安全培训。
(七)重点行业领域危险作业风险。建筑施工领域:强风、雷电天气可能破坏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影响工程结构稳定性,造成倒塌事故;作业人员遭受雷击、高温中暑晕倒、高坠事故风险增大。有限空间作业: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高温天气偏多,对生产经营单位高危作业安全影响较大。“井”“池”“罐”“槽”等各类有限空间有机物分解产生有毒气体速率增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风险高。危化行业:高温易导致危化品容器和管道密封失效、破裂风险,暴雨天气增大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化学品储存风险,雷击可能造成罐区、装载台、仓库等部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老旧装置更新不及时、检测不到位加大事故风险。夏季危化企业检维修作业增多,外包作业多,易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各地各部门应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严格落实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防止工人在高温天气等极端条件下高强度劳动引发的安全事故。要求针对汛期生产特点,做好有限空间、破土、吊装、高处作业、检维修、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风险辨识、审批和专人现场管理等防控措施。督促危化企业严格降温、通风、防潮和防汛等安全管控措施;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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