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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办事指引及说明

2024-07-25 09:39 来源: 调查评估科
一、申请修复条件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达到最短公示期,被列入对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的。同时满足未再发生符合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
2.提前移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表
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受理申请办理窗口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红星街道70号,详细地址:市民之家三楼147-151号窗口。电话:0827-5775693
四、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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