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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巴中市自然灾害事故综合风险分析

发布日期:2024-08-01 09:42 文章来源: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量:

一、8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局预测,8月平均气温26.5~28℃,较常年偏高1.0~1.5℃。
1.8月份总降水量:总降水量120~180mm,较常年偏少1~2成。
2.8月份主要天气过程:3~5日中到大雨;13~15日小到中雨;23~25日小到中雨;29~30日大雨,局部暴雨。
二、8月份主要致灾因子(灾种)
根据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布图显示,我市西南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高,主要致灾因子为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同时,汛期雷电、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需加强防范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局地风雹灾害和各类次生灾害风险。
(一)洪涝灾害。根据巴中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历史同期水文资料结合气象降水趋势预测分析:预计8月巴中市境内主要江河可能发生1~2次明显洪水过程,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概率较低。
根据8月历史同期资料分析,巴河风滩站8月历年最大流量为26000m³/s(1980年),使用该站近50年实测月最大流量统计分析频率,8月发生最大流量大于7000m³/s(达州市江陵镇成灾流量)的概率为30.0%,最大流量大于14000m³/s(平昌县白衣镇成灾流量)的概率为9.3%,最大流量大于21000m³/s(平昌县县城成灾流量)的概率为2.8%。
(二)地质灾害。需重点关注的时段为8月3日~4日,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需重点关注的防范对象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山地丘陵有人居住区,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在建工程营地等。
三、8月份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综合分析
旅游出行人数增多,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压力增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人员聚集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旅游景区景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上升。
(一)洪涝灾害防范。严防局部暴雨(特别是点暴雨)诱发的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内涝等各种自然灾害,持续做好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和雨水汛情变化,强化短临预报预警,落实预警“叫应”闭环管理,精准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程、中小河流、矿山等区域“点对点”预警提示,打好转移避险“提前战”。加强水库、山洪灾害、在建工程、重点山平塘的监测巡查,及时化解和处置旱涝急转诱发次生灾害风险。充分利用降雨有利时机,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同时加强农业抗旱指导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范。据气象预测,8月降雨总体偏少1-2成,地灾成灾风险中等。旱涝急转和局地强降雨易诱发浅表层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在建工程不当开挖、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引发工程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转移避让。按照“管行业必管地灾”要求,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和防灾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
(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8月份,主汛洪水期,强降雨水位上涨时,河道漂浮物增多,船舶航行风险增加。暑期是旅游旺季,道路交通流量增大,交通事故风险上升。群众聚餐聚会、集会庆祝等夜间娱乐活动增多,货车“多拉快跑”、超限超载、酒驾醉驾等肇事风险突出。交通运输、交警部门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传递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道路隐患排查。加强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等行业检查和路面执法力度。加大汛期船舶运行监管和巡查,按要求及时停航封渡,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矿山安全防范。受前期多轮强降雨影响,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可能存在排洪设施损毁、淤堵,边坡受地表水渗入或雨水冲刷稳定性降低、抗洪能力下降等问题隐患,遇暴雨天气易引发坍塌、滑坡事故,安全风险高。煤矿企业因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相邻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不明、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制度未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不到位、井下出现透水征兆或发生异常涌水撤人不及时等问题隐患,易引发透水事故,安全风险高。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非煤露天矿山企业抓实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利用暴雨间隙期,扎实开展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截排洪设施、监测监控系统、边坡损毁情况等进行排查,及时处置边坡雨水冲沟、局部损毁等隐患,疏浚截排洪沟渠,维护保养监测监控设施,做好应对暴雨天气准备工作。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要摸清矿区范围内水患灾害,查清矿井周边小煤矿的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规定,合理划分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严禁在禁采区进行采掘活动,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特别是发现透水征兆要果断停产停工撤人,坚决遏制水害事故。
(五)工贸安全防范。动火动焊作业过程中,周边易燃可燃物清理隔离不到位、边营业边作业、交叉作业等易导致火灾事故风险升高。商业综合体、酒店、“九小场所”中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和小美容洗浴场所等重点商贸场所自动火灾报警和防排烟、消防水泵等联动控制系统存在未正常运行,警报未及时消除或关闭部分功能,安全疏散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消防水枪水带、室外消火栓扳手缺失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配电房安全防护设施(绝缘垫、手套、鞋等)、警示标识、灭火器具的缺失,缺少漏电保护装置、一闸多接、缺少保护接地或使用淘汰花线及未进行穿管保护。餐饮燃气存在管线埋压、挂物、缺少标识、附件缺失、报警装置损坏或关闭显示设备等问题。部分商业综合体未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制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 299号)规定,全面辨识和标识涉及的有限空间。部分商业综合体使用的直行电梯、扶梯等未能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监〔2023〕74号令)要求落实使用职责。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火灾警报,并完善运行记录。及时修复、补充或更换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内设施,并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有消防应急技能。规范供配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线路混乱,增加接地保护装置、应急照明、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严禁埋压、包覆(穿越密闭空间)燃气管线、挂物或拆卸总阀扳手等行为,做到用气场所通风良好、燃气设施报警切断装置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认真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气焊特种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的通知》(川安办〔2023〕46号)精神,严格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作业,切实降低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建立有限空间辨识台账和张贴有限空间标识,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等流程。
(六)消防安全防范。高温天气,随着居民对空调、冰箱等大功率电器使用量的增加,电气线路容易超负荷运行,电气线路老化、破损和安装不规范导致短路、起火增加火灾风险;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液化气、油漆、香水等更容易达到燃点或爆炸极限,从而引发火灾或爆炸;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特别是在楼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充电,极易引发火灾。居民要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电器设备,确保电气线路的安装符合规范。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在用电高峰时段使用大功率电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环境,确保无安全隐患。严禁在楼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使用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避免使用劣质产品,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使用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
(七)文化旅游安全防范。暴雨、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增多,临山、临崖类和临水、涉水类A级旅游景区、体育运动公园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突发险情。暑期、假期人员活动频繁,进入涉森林景区旅游、观光、露营的人员将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暑假高温天气,客运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玻璃栈道、吊桥浮桥、悬崖秋千等设施设备长时间、高频次、满负荷运行,易出现安全隐患引发事故。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各级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游客主动转移避让。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热气球、低空飞行、漂流戏水、高空速降等体育旅游项目,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及特种目录外游乐设施的检测、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检查;指导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所、等级旅游民宿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客流量监测预警,强化现场管控引导,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八)防溺水风险防范。暑期,野外游玩活动增多,溺水和自然灾害次生事故风险升高。事故发生地集中在河道、沟渠、水库、堰塘等野外水域,事故原因主要为野外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漂流、纳凉等;当发生上游泄洪、突发山洪、山体滑坡等险情时,游客不熟悉山区特点,应急处置不当,易发生淹溺、物体打击、踩踏等安全事故及次生灾害。各县(区)和教育、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农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各县(区)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要指导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健全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巡查宣传,及时劝阻亲水露营、野外游泳、违规垂钓、戏水等不安全行为。
(九)重点行业领域作业风险。危化领域:8月正值夏季高温时期,也是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多发,事故风险增大。危化企业长时间生产运行,长期使用的设备可能因老化而性能下降,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当会增加事故风险。高温潮湿条件下,生产设备容易出现运转温度过高、短路、漏电,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触电等事故。强降雨容易造成危险化学品遇湿自燃,有毒有害气体挥发聚集。暴雨可能会造成污水池水量剧增,部分企业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可能会进行受限空间作业,雨水可能将有毒有害物质带入受限空间内,极易发生爆炸和中毒事故。雷电天气可能导致生产设备损坏、电力中断,进而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区域、生产设备、新能源,烟花爆竹的存放条件、消防设施的有效性、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等,避免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管理及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等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统筹制定科学的运输计划,强化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并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作业。槽车装卸料时,要做好接地等措施。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强降雨和洪水容易造成工地基坑坍塌、边坡垮塌风险,触电事故风险增加。强风、雷电天气可能破坏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结构稳定性,造成倒塌事故,作业人员遭受雷击风险也会增加。高温天气易造成人员中暑晕倒,高坠事故风险增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的排查。加强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遇强风、暴雨等极端情况下,所有工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好相应防范措施,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防止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理使用高功率电器,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严格落实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防止工人在高温天气等极端条件下高强度劳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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