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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压实防灾“三大责任”牢守安全底线

发布日期:2020-06-01 15:18 文章来源: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刘晓海、杜忠军   浏览量:

落实分级责任。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隐患监测人的四级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平昌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平昌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细化工作责任。根据防灾工作实际情况,对地灾隐患点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了优化调整,所有隐患点逐一落实挂联责任人、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并逐级公示,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约定技术责任。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地灾隐患排查核查、宣传培训、驻守督导和防灾技术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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