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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丨警惕!无证上岗不可为!

发布日期:2023-11-14 09:21 文章来源:巴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请问你是否取得了特种作业资格证?”近日,巴州区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专项执法时,某工贸企业从业人员李某某正在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巴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过网上核查,发现李某某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从业人员停止作业,并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请问你是否知道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清楚,但是经查询培训记录发现,该企业派员参加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集中培训。
经调查取证,巴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实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举一反三,抓好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按要求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据悉,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巴州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审查,无证人员绝对不能进行特种作业,因无证作业造成严重后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会受到影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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