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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在建隧道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11-14 14:38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11月7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从11月7日起至11月30日对全市所有在建的铁路隧道、公路隧道和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开展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围绕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四个方面,以县(区)为单位,采取“县(区)检查、市抽查”方式进行,强化属地主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在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隧道关键工序或工序调整施工前核查验收制度,落实关键工序施工前的参建各方审查责任,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及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对作业班组的穿透式管理,施工现场监理监督检查工作,隧道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等。
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安委会立即组织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组,对照重点检查清单,对辖区内在建隧道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在建的铁路隧道抽查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在建的公路隧道抽查检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隧道进行抽查检查,各项在建隧道工程抽查率不得低于5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市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群死群伤的,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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