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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发布日期:2024-05-16 09:40 文章来源:调查评估科   浏览量:

2024年1月29日,巴中市南江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实名举报,称巴中市五仓宝裕农牧有限公司高燕猪场从事焊接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作业。

按照相关程序,南江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辖区乡镇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巴中市五仓宝裕农牧有限公司高燕猪场员工杨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焊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南江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巴中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南江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8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800元。

本案是一起畜牧猪的饲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典型案例,实践中,特种作业潜在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如若操作不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本案中,杨某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擅自上岗从事电焊作业,企业在聘任特种作业人员时未仔细查验员工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也未安排员工培训取证,已构成违法,生产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本案作为对类似企业的生产安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件,对于当地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也为今后加强对该区域畜牧业企业的刚性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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