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平昌县宏金建材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昌县宏金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该矿山已经终止生产活动,并主动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川)YFM安许应急证字〔2020〕0022。经研究,我局同意依法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