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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2020-06-15 16:29 来源: 财务科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市级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厅做好中央、省在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清单、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三张清单”。

(二)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等专业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灾情管理、统计分析、核查和报送工作水平,探索建立“一个口径入、一个口径出、中间分包处理”的灾情管理模式。

(三)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扎实做好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构建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乡镇(街道)村应急救援、片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四)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紧盯国省重大政策走势和巴中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城乡消防、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建设、乡村振兴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和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储备一批项目;强力争取一批应急救援能力和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程、信息化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扎实抓好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实施。

(五)扎实推进“两示范”建设。落实专人专班,全面落实《巴中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验收。结合全市乡村振兴规划,同步推进乡村振兴安全保障示范单位创建,对标《乡村振兴安全保障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和《巴中市乡村振兴安全保障评价细则》,高标准建成6个乡村振兴安全保障示范乡镇。

(六)务实推进“三基地”建设。强力推动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体、专兼结合、社会辅助”思路,建“强”国家综合救援队、做“大”政府专职救援队、建“实”企业专兼职救援队、建“精”部门专业救援队、建“活”社会辅助救援队、建“优”救援技术专家队。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5人,供给车辆5 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35.3万元,比2019年增加1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3万元,占总收入100%(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35.3万元,比2019年增加1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万元,占总支出72.6%,项目支出256.3万元,占总支出27.4%。(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5.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划转人员增加经费、市减灾中心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8.5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3万元,比2019年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划转人员增加经费、市减灾中心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67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0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4万元,绩效工资35.2万元,津贴补贴11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万元,奖金13.1万元,住房公积金4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74.9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差旅费5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7.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8万元、福利费5.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5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256.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8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调查和行政检查、危险源企业隐患排查、安全社区推进、地震业务建设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增加10.3万元,其中:

(一)无出国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3.9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5%,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预算。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防办和民政局各划转一台公务用车。(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32.1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4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7个,项目资金256.3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部门预算公开表(局机关和减灾中心合并).xls

市减灾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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