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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新标准

2021-03-02 10:37 来源: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收费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试制度,日前,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收费的通知》,决定从41日起,四川省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新标准。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培训收费的通知》同时废止。通知要求考试费用由培训机构从所收培训费中支付,不得向参考人员收取。同时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标准;严禁缩减课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滥发不必要的教学资料。

据悉,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四川将安全生产培训收费项目分解为培训费和考试费两个收费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主体为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为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总体维持原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具体收费标准为:

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标准:理论培训费为4/人·课时;操作培训费,按操作教学过程中实际消耗的材料(扣除材料的可再利用价值)成本加合理费用和税金计收。其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教学课本和资料按实际成本收取。

安全生产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费为50/.次;操作考试本着节约原则,结合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进行。收费标准按10/人·次收取;考试费用由培训机构从所收培训费中支付,不得向参考人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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